2021-03-19 10:45:00 來源: 南通網
本網訊 收了錢,代理的案件卻沒進展,一男子竟偽造判決書“交差”,最終收到真判決。16日,經崇川區(qū)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,被告人吳凡(化名)因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,被法院一審判處拘役5個月,緩刑8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。
吳凡是如皋人,大學畢業(yè)后做過實習律師,后來為賺大錢辭職自主創(chuàng)業(yè)。一些朋友對其工作變動并不知情,仍然請他出面打官司做代理。送上門的“生意”,吳凡也不點破,而且因為收取的代理費較低,找他的人還不少。
2018年至2019年,李軍(化名)等三人均與他人有債權債務關系,想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。他們通過朋友找到吳凡,說明來龍去脈。吳凡提出可將三人債權轉讓給自己,由其本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隨后,吳凡收了部分代理費、訴訟費,和李軍等人簽了協(xié)議。
然而,因管轄爭議等問題,這個案子在兩地法院均未能成功立案,吳凡跑了幾趟也沒能解決。如果將真實情況告訴李軍等人,不但要退錢,恐怕信譽還要受損,吳凡決定能拖一時是一時。而另一邊,李軍等人以為案件進展順利,多次對吳凡追問與催促,希望案件早日下判,追回債務。
被催得沒辦法,吳凡動起了歪心思,想到通過制作假的法律文書搪塞他們。吳凡撰寫了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及民事判決書,并在偽造的文書上面蓋了假的法院印章。他將偽造好的判決書發(fā)送給李軍等人,告知其案件勝訴。
但其實李軍等人已經對其產生懷疑,幾人到法院一查,并無他們的案件,便知是吳凡騙了他們,當即找來對質。在鐵的事實面前,吳凡承認了自己并未能將案件成功起訴并偽造判決書的事實。
“一個從事過法律職業(yè)的人偽造判決書,說明他對法律從無真正信仰?!睓z察官指出,懂法律應該更敬畏法律,如果以法律之名褻瀆法律,只會被法律無情制裁。
通訊員蔣群 葛明亮 記者何家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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